《編輯案頭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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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「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」lâu「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lâu增能實施計畫」

  客家委員會108年度「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」lâu「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lâu增能實施計畫」受理申請期限展延to 109年2月15號。

收件地址:(24220)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,請以掛號寄送,ko附上申請資料電子檔,信封上請註明:申請「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」ya-he「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lâu增能實施計畫」。

詳情請to:https://www.hakka.gov.tw/Content/Content?NodeID=34&PageID=42201